| 今年以来,滕州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按照“扩大规模、健全制度、促进规范、发挥功能、加强监管”的总体思路,实行“抓宣传,深入调研;抓建制,规范行为;抓管理,优化服务;抓创新,提高效率”的工作举措,努力打造阳光采购平台。工作中,严格招投标运作程序,进一步完善采购信息发布、采购程序执行、采购合同验收、采购资金支付各环节的衔接,构建政府采购评审电子化监控平台。目前,全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实施过程全部纳入现场电子录音录像监控范围,真正使采购过程实现了“阳光化”。1-9月份,全市实现政府采购额14468万元,其中:工程类2372万元、货物类10248万元、服务类1848万元,节约资金2605万元,节支率15.26%,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责任编辑:yangmeng) |
